入市协议书
来源:本站 2024-07-22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心入协议

甲方: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MA3FDP0PXX

电话:0530-3618666

地址: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1388号南华康城写字楼A座10层

乙方: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

地址:

甲方系经合法批准、提供订单交易业务的服务商,乙方系从事交易相关商品的生产、流通、服务等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商管理办法》、《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商适当性管理制度》、《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现货交易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订单交易管理办法》、《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订单交易结算管理细则》、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各品种订单交易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各品种商品现货交收管理办法以及在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官方网站公布的不断更新、新增的相关管理办法、制度、规则(统称“业务规则”)的规定,甲方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丹国际”)与乙方就乙方参与牡丹国际提供的订单交易业务事项达成共识,乙方确认已完全阅读了甲方业务规则的相关内容并认可该内容,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本协议。

一、交易品种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上市的交易品种。

二、交易数量

参照相关商品合同上市说明书及相关制度、公告执行。

三、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北京时间9:00—11:30、13:00—15:30。

)当出现异常情况或风险明显增大时,交易中心有权决定延时开市、延时市、提前市或暂停交易等。交易时间如有变动以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公告为准。

四、交易方式

乙方通过网络系统在甲方提供的牡丹国际交易客户端上进行交易。

甲方在计算机(数据存储器)中针对交易过程所形成的电子记录、数据电文等以电子形式存储的相关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五、履约订金

交易商签订订单合同,系统将冻结买卖双方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履约订金。具体履约订金比例将在交易商品上市说明书及公告信息里予以公告及调整。

六、费用

乙方在参与交易交收过程中,需支付交易手续费、交收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交易手续费:具体见相关商品合同上市说明书。

)交收手续费:具体见相关商品合同上市说明书。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商品市场行情对以上费用进行调整,调整通知通过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公布。

七、结算

具体结算规则,参照《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订单交易结算管理细则》及其修订版执行,修订的通知通过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公布。

八、风险管理

)甲方以资金安全率来计算乙方的订货量风险。

)乙方因为可用资金不足、遇到紧急情况或牡丹国际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甲方将根据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各品种订单交易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对乙方的订货进行代为转让,转让成交价格以交易行情价格为准,乙方须认可并承担代为转让产生的结果,不得持任何异议。

出现同方向连续极端行情等有可能引发市场发生重大风险状况时,甲方将根据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各品种订单交易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乙方订货进行代为减少订货量,代为减少订货量价格以当日封停板价为准,乙方须认可并承担代为减少订货量产生的结,不持任何异议。

(四)出现同方向连续极端行情等有可能引发市场发生重大风险状况时,甲方通过一种或多种方式发送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交易软件客户端消息等)要求自行转让订货,乙方须无条件执行。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转让订货代为减少订货量、限制乙方的新订货业务、限制出入金、冻结或注销交易账号等措施。

(五)甲方根据市场风险情况,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履约订金比例、涨跌幅度、订货量限制、特殊交易商报告、风险警示等措施。具体将依据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各品种订单交易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乙方须认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不得持任何异议。

(六)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修、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甲方有权根据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对乙方采取风控措施,乙方须认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不得持任何异议。

九、实物交收

具体交收规则,参照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各品种商品现货交收管理办法及其修订版执行,修订的通知通过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公布。

十、入市及交易

(一)乙方在甲方开立交易账户,此账户由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统一进行监管,并且必须经过牡丹国际的审核后方可进行交易。交易账户实行一户一码制。

(二)申请成为交易中心交易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注册开户:

1.须提交以下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需年检有效)复印件及扫描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扫描件;

c.存款账户复印件及扫描件;

d.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2.开户流程:

法定代表人或业务联系人下载牡丹国际交易客户端或识别开户二维码,阅读《交易商须知》,选择机构开户,通过《交易商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完善交易商基本信息、结算账户信息、设置交易账户的交易密码及资金密码,上传开户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需年检有效)扫描件,存款账户扫描件;如有业务联系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业务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阅读并认可《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商管理办法》、《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商适当性管理制度》、《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入市协议》及《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风险告知书》等全部内容,提交注册信息,确认企业信息后签署《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入市协议》,经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可成为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商。

3.交易商资料上传及邮寄:

入市所有文件的电子版由交易商上传至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在线开户端。交易商纸质版资料须邮寄至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南华康城写字楼A座10层,客服部,0530-3618666)。

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交入市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同时需要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指定的银行签约,形成银行子账户,用以实现与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为牡丹国际开立的专用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如乙方提供的入市资料有虚假,乙方须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如因乙方资料发生变,乙方应在发生变更后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未履行通知义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所有的协议须以签名/盖章或电子签章进行确认。

)乙方必须对交易账户和所有密码进行妥善保管,并独自承担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若密码丢失,乙方可通过牡丹国际手机交易客户端人脸认证后自行重置。

)乙方必须确保其本单位有满足维系交易系统顺利运行配置要求的软件和硬件系统。

)乙方的交易账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因转借他人而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

)甲方仅通过交易商账号和密码核实乙方身份,乙方应妥善保存好其本单位的交易账号和相关密码。通过交易账号及密码登进行的交易操作,无论是否本单位交易,均视为是乙方本单位操作。所有因密码遗失及被盗导致利益上的损失,均与牡丹国际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所有乙方通过交易客户端发出的交易指令,一经发出并成交后,均视为本单位发出,不得撤销或撤回。所有乙方通过交易客户端发出的交易指令,以牡丹国际交易系统记录数据为准。

)乙方对当日的交易结算结果有异议时,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以书面形式向牡丹国际提出。乙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没有对结算数据提出异议,甲方则视作乙方已认可结算数据的准确性。

)乙方必须遵守和接受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规定的有关商品交易事项的全部规则,包括牡丹国际现行及后期的修版本,或者牡丹国际新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则和办法等,以上修的版本或新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则和办法,均通过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公布。

十一)乙方的履约订金必须以现金的形式存入。

十二)乙方在提取账户资金时,以交易账户内可出资金为准。

十三)乙方交易账户激活后无资金、无订货的,为保障乙方账户安全,乙方同意甲方视具体情况对乙方交易账户予以冻结或限制新订货业务。交易账户冻结或限制新订货业务后乙方要求继续交易的,可向牡丹国际申请解除冻结或解除权限限制

十四)在乙方未遵守甲方相关制度且需销户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乙方交易账户先行予以冻结。

十一、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双方违约的,各自对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免责条款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市场行情的判断和操作建议仅供参考,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向乙方作出获利或不遭受损失的担保或承诺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据此进行交易产生的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

电讯信号的中断、互联网的不畅通、乙方自身网络设备及电讯设备不稳定等原因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公共卫生、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交易期间,如果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破产、解散等情况时,乙方将面临无法正常交易的风险,由此而造成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风险告知书》所列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及其他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对于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违反。

)甲方对本协议各项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以友好协商的原则商议解决。协商不成的,至菏泽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任意一方不得以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所在地、关联银行所在地、乙方所在地等事由改变主管机关、管辖机构和管辖地。

)乙方可以通过注销交易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入市协议。双方终止协议履行,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所有费用和欠款,在终止协议当天无任何成交记录且交易账户无资金、无存货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终止交易商服务资格之日止。

)本协议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及牡丹国际各项规则所订。如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牡丹国际规则等发生变动,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与其规定相抵触的,应以新的规定为准;需要依据该等变动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调整的,甲、乙双方应同意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有义务将其业务规则明示于甲方官方网站(www.pibce.com),乙方有义务获知并充分理解业务规则。

)《关于禁止代客交易及交易账号安全保障的说明》、《交易风险提示函》、《风险告知书》等相关文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承诺已充分阅读本协议及附件内容,包括其中有关甲方的免责条款,乙方愿意并有能力承担一切相应风险。

(以下无正文)

 

附件:

附件一:《关于禁止代客交易及交易账号安全保障的说明》

附件二:《交易风险提示函》

附件三:《风险告知书》

 

 

附件一:关于禁止代客交易及交易账号安全保障的说明

尊敬的交易商: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严厉禁止代客交易以及变相代客交易,请广大交易商提高防范意识,切勿将交易账户交由他人操作,对于由于代客交易行为产生的交易风险及损失,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单位承诺定期修改交易账号的交易密码及资金密码,不会将交易账号及密码泄露给他人,且愿意承担因未遵守上述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单位特此声明并同意将《关于禁止代客交易及交易账号安全保障的说明》作为与牡丹国际签订入市协议的有效补充。

 

附件二:交易风险提示函

尊敬的交易商:

为了使贵方充分了解订单交易业务风险,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牡丹国际”)制订本《交易风险提示函》,向贵方充分揭示相关业务存在的风险,由贵方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由于订单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风险,有可能会给贵方带来风险与损失。商品交易的风险与以下因素相关:国家的基本经济情况;影响商品及其相关市场供求的因素;影响商品合同价值的因素;影响商品市场波动率、流动性以及有效性的因素或者其他影响单个商品合同价值的特有因素;特定时期商品市场的质量或者运行情况等。

在决定进行订单交易之前,贵方应当充分了解以下事项:

)提示贵方在办理订单交易业务前,应当充分理解交易者应当具备的经济能力、专业知识和现货交易经验,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业务经历、商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等,审慎决定是否参与订单交易业务。

)提示贵方在办理订单交易业务前,应当充分了解商品的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牡丹国际全部业务规则和各类公告信息等相关文件。

)提示贵方在办理订单交易业务前,应当充分了解订单交易业务的风险特点。订单交易业务采用履约订金交易方式,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损失总额可能超过贵方的全部履约订金。

)提示贵方订单交易业务实行交易商适当性制度,贵方应当满足牡丹国际关于交易商适当性管理的规定。交易商适当性制度对贵方的各项要求以及依据制度规定对贵方的综合评价结果,不构成对贵方的投资建议,也不构成对贵方投资获利的保证。

)提示贵方在交易中履约订金或可用资金不足,牡丹国际会按照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各品种订单交易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制度,通知贵方追加履约订金或可用资金。如贵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资金,贵方持有的合同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代为转让,贵方将承担由此造成全部损失。

)提示贵方在进行订单交易时,应当严格遵守牡丹国际相关业务规则、市场公告中有关订货总量限制的规定,并在牡丹国际要求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告。贵方的订货量超过规定限制的,将导致其面临被限制新的采购、销售以及代为转让的风险。

)提示贵方纳的履约订金将用于承担相应的交收及违约责任,若牡丹国际代贵方承担相应责任的,将取得相应追偿权,保留向贵方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司法程序。

)提示贵方关注当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影响订单交易业务正常进行,或者贵方违反订单交易业务规则并且对市场产生或者将产生重大影响的,牡丹国际可以按照相关规则决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履约订金比例、调整涨跌幅限制、调整交易商订货量限制、限制货业务等风险控制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贵方自行承担。

)贵方在从事订单交易期间,牡丹国际将以官方网站公告、交易客户端通知、手机短信/通话等方式,向贵方发送通知。通知发出并经过约定的时间后,将视作牡丹国际已经履行对贵方的通知义务。无论因何种原因贵方没有及时收到有关通知,都将视为贵方已经认同牡丹国际相关规定或采取的相关措施,由此可能给贵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贵方自行承担。

(十)如果贵方多次(含两次)未接或拒接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电话,交易中心有权采取但不限于限制新订货业务、限制出入金、冻结交易账号等措施。贵方须认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不得持任何异议。

十一)贵方应知晓牡丹国际工作人员的下述规定:

1.不得从事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订单交易业务;

2.不得为贵方代办订单交易的相关业务操作。如贵方接受了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均贵方自行承担。

本风险提示函的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订单交易的所有风险和可能影响商品合同价格的所有因素。贵方在参与订单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业务规则及相关文件,对订单交易业务所特有的规则必须了解和掌握,全面理解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理解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对交易系统作仔细的、全面的研究,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订单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单位特此声明并同意将《交易风险提示函》作为与牡丹国际签订入市协议的有效补充。

 

附件三: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交易商: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牡丹国际”)提供的订单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对贵方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解风险的程度、风险控制能力以及现货交易经验有一定的要求。贵方应当遵循“自主买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交易原则,理解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部交易规则,认识交易风险并自行承担交易结果。

本告知书旨在向贵方充分揭示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且帮助贵方评估和确定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本告知书披露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但是并没有完全包括所有关于牡丹国际交易品种的风险。鉴于交易过程中风险的存在,在签订本协议及进行交易前,贵方应该仔细研读本风险告知书,确保自己理解有关交易的性质、规则,并依据自身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承担风险的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交易。

一、温馨提示

(一)由于订单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故不适合使用债务资金(如银行贷款、民间贷款)等进行交易的交易商,贵方在签署协议前请仔细阅读并承诺遵守《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商适当性管理制度》、《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商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牡丹国际提供的订单交易业务只适合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交易商:

1.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设立并在存续期内从事交易相关商品的生产、流通、服务等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承诺遵守《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商管理办法》、《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商适当性管理制度》、《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现货交易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订单交易管理办法》、《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订单交易结算管理细则》、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各品种订单交易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各品种商品现货交收管理办法以及在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官方网站公布的不断更新、新增的相关配套制度及本告知书;

3.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及良好的信誉;

4.能够承担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5.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6.牡丹国际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相关的风险揭示

(一)政策风险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紧急措施的出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实施,以及牡丹国际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均可能会对贵方的订单交易业务产生影响,贵方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价格波动的风险

通过交易客户端进行交易时,假如参与交易的商品价格走势出现波动导致货物升贬值,因而产生交易亏损的可能性,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贵方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技术风险

此业务通过电子通讯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来实现。有关通讯服务及软、硬件服务由不同的供应商提供,可能会存在品质和稳定性方面的风险;牡丹国际不能控制电讯信号的强弱,也不能保证贵方交易客户端的设备配置及其连接的稳定性以及互联网传播和接收的实时性。故由通讯或网络故障导致的某些服务中断或延时可能会对贵方的交易产生影响。另外,交易系统和交易客户端有可能被病毒以及网络黑客攻击,从而使贵方的决策指令无法得到正确及时执行。对于上述不确定因素的出现会带来一定的风险,有可能会对贵方的交易产生影响,贵方应该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交易风险

1.贵方需要了解:在交易中履约订金或可用资金不足时,牡丹国际会按照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各品种订单交易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制度,通知贵方追加履约订金或可用资金。如贵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资金,贵方持有的订单合同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代为转让,贵方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牡丹国际及其工作人员不会对贵方作出获利保证,并且不会与贵方分享收益或共担风险。

3.贵方的成交单据必须是建立在自己的自主决定之上。牡丹国际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贵方参考,同时也不构成任何要约,由此而造成的风险由贵方自行承担。

4.在交易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非人为的明显的错误报价,牡丹国际可能事后会对错价及错价产生的盈亏作出纠正,由此而造成的风险由贵方自行承担。

5.交易期间,如因贵方自身原因导致贵方的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出现破产、解散等情况时,贵方将面临无法正常交易的风险,由此而造成的风险由贵方自行承担。

6.网上交易风险

1)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会因通信繁忙而出现延迟,或因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由此可能导致贵方的网上交易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造成贵方无法及时进入交易客户端,无法查看行情而影响交易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贵方自行承担。

2)由于电脑病毒、黑客侵入、通讯线路、电力故障、软硬件设备故障的影响,以及通讯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系统可能存在缺陷,可能导致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贵方接收行情和指令出现中断、停顿、延迟和错误致使贵方不能及时进行网上交易或发生错误交易,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贵方自行承担。

3)由于不慎将账号、交易密码遗失,账户被他人盗用,所发生的全部损失由贵方自行承担。

4)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的原因,互联网发布的行情信息及其它信息可能会滞后、出现错误并误导贵方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由贵方自行承担。

5)由于贵方缺乏网上交易经验,未能充分了解交易软件的实际功能,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贵方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

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公共卫生、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其他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不可抗力事件,都有可能会对贵方的交易产生影响,贵方应该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特别提示

(一)贵方在参与交易之前务必详尽地了解交易品种的基本知识和相关风险以及牡丹国际有关的业务规则等,依法合规地从事订单交易业务。

(二)牡丹国际与现有的国内其他交易平台相比,在交易模式、交易规则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别;而且牡丹国际为了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稳定的发展,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强化交易过程中的监管。请贵方务必密切关注牡丹国际发布的公告、通知、风险提醒等信息,及时了解交易风险状况,做到理性交易,切忌盲目跟风。

(三)贵方在开通交易之前,应了解交易商的适当性管理规定,完整、如实地提供入市所需要的信息,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规避有关要求,否则,牡丹国际有权拒绝和停止对贵方提供交易服务。

(四)本风险告知书上述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地列明所有相关交易的风险因素。贵方在参与该交易之前,还应认真的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有所了解和掌握。

(五)牡丹国际诚挚地希望和建议贵方,从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地决定是否参与订单交易。

(六)贵方入市需通过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商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

本风险告知书无法揭示从事订单交易的所有风险。贵方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当全面了解现货交易法律法规、牡丹国际的业务规则,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商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等,审慎决定是否参与订单交易。
贵方阅读理解并认可以上全部内容(对于本告知书有不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应该及时咨询相关方),充分认知并了解在使用牡丹国际交易客户端进行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自愿承担上述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单位特此声明并同意将《风险告知书》作为与牡丹国际签订入市协议的有效补充。

 

 

 

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入市协议》确认页

乙方:

本单位有能力承担交易风险,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承诺交易资金全部为本单位合法资金,使用借贷资金、汇集他人资金、代持资金参与交易,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本单位已研读并完全理解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相关协议、规则、规定、合同内容,愿意接受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相关协议、规则、规定、合同内容的约束,并承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准确,申请成为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商。对于入市交易可能产生的亏损本单位愿承担全部责任。

同时,本单位授权业务联系人(委托代理人)全权负责本单位在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交易、交收等业务,业务联系人因此做出的一切行为均为本单位意愿之体现,本单位愿为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单位已阅读理解和同意以上文件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上述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入市协议》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山东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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